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缩略图


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回访母校
社会实践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精神内涵,增强爱校荣校意识,不断拓宽我校研究生招生渠道促进校际交流,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能源报国”回访母校社会实践活动
二、活动内容
活动参与者利用课余时间、寒假期间与大学就读学校的学生取得联系,介绍在我校学习、科研情况及学校的办学特色。研究生院按照申请团队人员专业背景,配备相应学院的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由学院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及指导教师的的 助下开展线上宣讲会、交流会、线上直播或其他形式的活动,与考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介绍学校的发展、学科、培养及就业情况及招生政策,分享讲述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展现我校办学特色,传承石油精神,激励更多优秀的学子服务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三、活动流程
● 1.报名阶段
(即日起—2023年10月15日)
报名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请有意向报名此活动的同学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dyzb@cup.edu.cn,填写报名信息即可(见网页中附件1),每队应选取队长1人,团队人数2-5人。
●2.准备阶段
(10月15日—10月20日)
报名成功的各社会实践团队须参加校团委、研招办组织的相关培训,签署个人责任书(见网页中附件2),并进行出发前各项准备工作。
● 3.实施阶段
(2022年10月-2023年4月)
各社会实践团队与学院协商实践模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 1.报名4.总结阶段
(2023年5月后)
实践团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文字总结材料、活动视频、推文等,学院指导教师签字)通过邮箱(sdyzb@cup.edu.cn)发送,并将总结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统一评审,对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参与奖40%。

四、注意事项
招生宣传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活动前与母校学生取得联系,活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与学校的各项规定,视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实践形式。

五、咨询方式
本活动相关问题和事宜可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q群:(待定),相关附件请见研究生院官网中通知公告。
联系人:程威铭
联系方式:
邮箱:sdyzb@cup.edu.cn
联系电话:8973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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