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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考研调剂高校推荐新疆_复试_考试_考生(民族学考研国家线2020)

原标题:民族学考研调剂高校推荐:新疆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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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稳妥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坚持科学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

(五)坚持严格执行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为做好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过程指导、管理、监督学院的博士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命题、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本年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的教师,不能参与命题及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工作。

三、考试方式

初试采用线下方式,复试采用线上方式。根据上级要求及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影响,方式如有调整我院将遵照研究生处通过官网发布的通知及时通告考生。

四、初试

(一)时间:2021年5月22日。

(二)科目及构成:初试科目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三门,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外语考试120分钟;专业科目各120分钟

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表

5月22日上午

5月22日下午

外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9:30—11:30

14:00—16:00

16:30—18:30

(三)资料留存:初试全程录像,资料留存三年备查。

(四)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后期通知。

(五)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

待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后,做好进入复试考生的通知工作。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5月28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我院网站。

(二)复试平台和操作流程

使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视频考试复试操作规程》。

(三)复试内容

1.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德。是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了解有无违纪违法记录,品行是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及表现,了解诚实守信情况。

2.复试采取远程面试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3.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外语口语测试由民族学一级学科负责组织实施。

5.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并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考生不增加笔试科目考试。加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考试中笔试的方式。每门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远程视频笔试拟使用平台:第一机位使用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置于考生正前方。视频和音频接入“钉钉”平台,使用“钉钉会议”进行;第二机位使用智能手机,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视频和音频接入“qq”平台。具体功能及操作要求详见《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历线上考试要求》,另发。

(五)复试其他要求

1.提前审核考生的科研成果并量化打分。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完成《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心理测评》,未完成者不予参加线上复试。

3.复试小组复试前统一组织学习《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小组工作规范》。

(六)复试资料留存

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等资料留存三年备查。

六、录取说明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021年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以报考导师为单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某一导师没有上线考生,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上线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博士考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5)博士报考材料造假者。

3.结果公示

(1)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2)学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至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二)调档

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我校将为非定向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三)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审核后,正式录取为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三)体检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诚信考试要求

1.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新疆师范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 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或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和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确认,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九、信息公布

我院各项招生考试信息将通过学院官网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历史与社会院网站(https://lsxyshx.xjnu.edu.cn)查询。

十、监督电话

我院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1年5月1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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