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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题的话,
清朗行动一定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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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今年只有一道题可以押,我就要以这道题押四个专题。
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包括“清朗·整治网上历史虚无主义”专项行动、“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清朗·算法滥用治理”专项行动、“清朗·打击网络水军、流量造假、黑公关”专项行动、“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清朗·整治push弹窗新闻信息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清朗·规范网站账号运营”专项行动、“清朗·整治网上文娱及热点排行乱象”专项行动。
正是因为这些行动,才促使出现了对饭圈、饭圈文化的集中整治,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限时、实名制的严格管理。
对于今年来说,“清朗”行动背后代表的,是技术伦理、内容乱象、畸形饭圈等着重受到关注的网络空间问题。
同时,娱乐圈中各个明星面临的“塌房”情况,大部分学校并不会直接考察,但却会体现在对这一行动的关注、对治理规范的细化,以及社交媒体的公共平台责任之上——“清朗·整治网上文娱及热点排行乱象”。
这一专题内容谈的是【网络治理的对象】,而之前秃头所也做过一期专门探讨网络治理手段、主体内容的知识整理*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专题总结。记得联系在一起思考。
*11月刚开始就有很多姐妹开始变得非常焦虑,觉得自己没有做专题,所以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复习的材料,也没有办法系统地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复盘。这里我的建议是适当走一些“捷径”,比如去看各大公众号上真正有用的押题内容,大家都在讨论的专题,通过“东拼西凑”的方式整理为你的背诵内容。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节省时间,同时学习和复习相关知识点;二是能够更加精准、快速地去找到高频考点,尽可能让自己在试卷中多拿点分。这是当你真的处在现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才可以去尝试的方法——风险就是,可能我们也没押到题,但对你来说,已经是效率最高的办法了。


网络治理这个事已经提了有几年了,但是今年的「清朗行动」让这个专题不得不继续成为今年考察的重点。
其实为什么学界、业界一直都在说网络治理很重要?大家不要把网络治理这个东西当做一个独立单一的专题,因为网络乱象太多了、网络生活中的问题太多了,网络治理就是这对这些错误的、复杂的情况做出引导和整治的,其对象涵盖了各种诸如数字鸿沟、饭圈文化、算法危机等等个体在网络生活当中遇见的各种问题!
所以今天本猫就把所有的内容整理在一起做个大专题!
#数字鸿沟
@tutousuo

这里给到大家的提醒是,数字鸿沟是分很多类型的,有全球不同国家地域之间的,有我国不同的地区之间的,有代际之间的,有城乡之间的等等,所以具体问题大家要具体分析,下面的内容是给到大家一个思考的方向。

「我国数字鸿沟形成的原因」
(一)深度老龄化问题加剧数字鸿沟形成。
我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而适老化改造和服务的不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成为数字弱势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遇到不便,无法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加剧了数字鸿沟问题。
(二)产业数字化不足掣肘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看,我国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仍未突破“胡焕庸线”,呈现出东强西弱格局,东部明显高出东北及西北地区,且有进一步加剧趋势。以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为代表的城市群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环境、人才和资金等资源保障,呈现显著虹吸效应,将引发“马太效应”的进一步扩大。产业层面,制造业、资源型行业的数字化程度不足,发展仍然更多依靠传统资源禀赋,限制了企业生产效率、电子商务拓展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导致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全国乃至全球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区域间及城乡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进一步加剧区域不协调。
宽带、5g 等数字基础设施不均衡布局,数据中心平台、数字产业、数字基地加上数字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不足,导致“信息孤岛”“数据暗网”产生,引发区域之间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协调加剧。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从基础链、技术链,到产业链、应用链,再到价值链和竞争链,都呈现出区域或一城独大问题,形成的虹吸效应加剧了区域的马太效应问题。
(四)是数字政府建设不足制约了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普惠性。
我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还面临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亟需推进,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尚需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有待提高等问题。部分业务系统不互通导致“信息孤岛”林立,制度和思维固化藩篱制约了数据的开放共享,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畅导致数据资源利用水平低,降低了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精准程度,拉低了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普惠性。

「如何弥合数字鸿沟」

(一)提升数字素养。

完善培育机制,明确角色定位,推动形成政府机构为规划领导者、教育机构为具体执行者、社会力量为辅助者的多元主体数字素养培育体系。把尽量多的人员纳入数字素养培育范围,构建集数字理念与思维、数字资源收集与鉴别、数字知识使用与交流、数字内容创造与输出、数字安全维护为一体的多元数字素养能力培育框架,区分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岗位群体,将数字素养培育融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中,打造全方位的数字素养培育模式。

(二)优化数字弱势群体配套服务。

推动数字产品和服务适老化改造。例如推行“信息无障碍改造工程”,出台信息无障碍标准,从政府到企业开发简洁版老人版app应用(“适老化”),并推动改造向更多领域延伸。同时政府牵头组建由65岁以上老年人构成的“数字体验官”,通过对各类智能化设备、软件和服务的体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依托社区学院、成人学校、职业院校、老年大学等力量,组织开展数字弱势群体就近培训,提高对智能技术的应用能力。政府招募熟悉智能技术应用的教师、学生和其他社会志愿者,根据数字弱势群体需求,主动入户、入社区、入养老机构等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大力发展数字产业经济。

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顶层设计是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我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将数字经济作为重大发展战略进行部署,强化统筹组织协调,因地制宜,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强化对地区发展规划的整体部署。

(四)优化环境,推进治理数字化。

一是以互联网思维、用户思维,持续改革攻坚。把“数字政府”建设作为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加快构建“极简审批”模式,做到“全天候”“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二是以数据智能推动数据政府建设。通过为政府搭建“数字底座”,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让要素在新的生产关系中有序流动,解决数据融通不足、技术赋能不够、场景融合不强等问题。

「数字鸿沟的本质影响——加剧不平等」

(一)经济上,数字鸿沟会扩大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

经济基础对不同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在信息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再造财富的重要源泉。信息资源本身的“增值特性”以及“马太效应”深刻地影响了存在数字鸿沟的两者之间的信息财富差距。信息富裕阶层利用自身的经济能力占领信息资源和技术并进行信息投资,积极参与信息经济,由此产生的优势积累又促进了其信息投资;而信息贫穷阶层缺乏这些资源和能力,甚至不能适应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新要求,进而导致其信息投资条件越来越差,最终成为信息穷人、知识穷人和被网络区隔者。

(二)政治上,数字鸿沟使不同群体之间产生政治知识上的差距,从而影响了政治预测力。

不同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会影响人们的政治相关知识和素养,以及对政治形势的判断力之间的差距。根据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关于互联网对公民政治生活的影响调查,参与互联网政治的个人比一般政治参与的个人有更好的预测力。对互联网的政治信息使用越多的个人也会拥有更多的政治知识。在此基础上,人群之间的网络政治参与度也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三)文化上,数字鸿沟将加深教育鸿沟。

教育无论是在互联网的接入还是使用中始终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同样地,数字鸿沟反过来也会进步恶化地区和人群间的教育不平等现象。教育信息化发展加快,不同教育程度的人、拥有不同教育基础设施的地区之间存在的数字鸿沟会带来高等教育水平者和低等教育水平者之间的差距再扩大。两者在教育机会的获得、教育信息资源的掌握、教育信息素养的培养等方面,都会显现出明显的不平等。

*网络文化是指网络上的具有网络社会特征的文化活动及文化产品,存在数字鸿沟的群体间对网络文化的理解和认同会自然地存在一种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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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龄因素的影响最甚。代际鸿沟几乎不可避免地存在于现今的年轻人与其父辈一代。

(四)社会上,数字鸿沟将带来不同人群社会生活方式和情感表达方式的差异。

梅罗维茨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一文中明确指出,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不是什么神秘的感官平衡,而是我们表演舞台的重新组合,以及我们对恰当行为认知的变化。存在数字鸿沟的人群之间会因此习惯于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包括思维方式、交往方式、表达方式等。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社会不平等。

比如“数字土著”通过熟练使用在线交流工具,在更广阔的世界中交友、学习和讨论;而“数字移民”具有与“数字土著”对数字技术的使用和冲击甚至觉得恐惧,高速发展的技术甚至会使其陷入时空的紧张感之中。久而久之,两者之间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思考问题、表达情感的方式都会产生较大的差异。

#饭圈文化
@tutousuo

在答题班批题的时候,明显发现大家其实并不是很了解什么是“饭圈”。饭圈和粉丝是不一样的,饭圈是一种具有严密纪律,以偶像为中心的群体自组织。她们不是精英文化所描述的无理智的“少数人”“底层人”。

相反,饭圈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架构,高效的分工配合,饭圈成员充分地发挥着自身所长为偶像服务。尤其是我们是学习新传的,最重要的是客观看待各种文化,各种现象,大家千万不要觉得饭圈就代表着疯狂和不可理喻,一定要客观看待这种文化现象。

「饭圈文化产生的原因」

(一)依托于社交媒体平台。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粉丝群体追星的诉求也发生了改变。小米科技的联合创始人黎万强曾说,“年轻一代消费的是参与感,他不单单说我看到你、摸到你,还需要能够参与进来跟你一起成长。”社交媒体给了饭圈文化蓬勃发展的机会,改变了以往粉丝之间的松散联盟。饭圈的组织化、规模化、效率化全部依靠于社交媒体才能建立起来。饭圈粉丝饭偶像注重的是和偶像们的互动,饭圈消费的是一种和偶像同在的参与感和沉浸感。

(二)在饭圈内可以实现身份认同。

一般来说,在“饭圈文化”中,身份认同分为自我认同和群体认同两个方面。首先是在对偶像的“投射”中实现自我认同。这在“养成”系偶像中的粉丝行为表现的尤为明显。

饭圈粉丝在“养成”偶像的过程中,将自己的希望和愿望投射在自己饭的偶像上,希望她能代替自己成功,完成自己未完成的梦想。这可以用拉康的镜像理论来解释:“主体通过镜子所看到的形象是完整的,是实际中能看到却不能触及的异在理想,尽管这样的镜中的形象与自身物质,历史以及情感存在是不一致的,但在幻象中所预期看到的仍然可以为主体带来理想自我的设想意义”。

粉丝不仅会在饭偶像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认同,还会和其他饭圈粉丝的社会互动中形成群体认同。库利的“镜中我”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饭圈内的粉丝人际交往越活跃,她就越能得到其他人的肯定。

(三)饭圈心理原因。

纵使人类的天性就是孤独,但是人也是社会性动物,当偶尔的空虚有了寄托时,免不了会产生依赖感。当代的追星主力军90 后00 后是独生的一代,在享受着长辈的关爱时,也会产生无手足情的孤独感。

对于这些需求,娱乐圈作为造梦工厂都能满足。正如日本国民天团岚的成员樱井翔说:偶像是贩卖梦想的职业,粉丝有什么需求,娱乐圈都能紧追其上。从为追星行为不断正名,再到人设的打造与输出,造星产业功不可没,但也始终脱离不开独生子女对于成长过程中一份缺失的亲密关系的强烈想象。

(四)女性消费的崛起。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当代女性都有一份工作,经济上有可观收入,生活比较有保障,有相对充足的闲暇时间,女性自主意识显著提高。不管是在哪个饭圈,女性人数永远都遥遥 ,网络成为女性逃避现实的真空地带,而追星也成为了情感的发泄口。

饭圈粉丝在追星的过程中颠覆了以往男性视域下的“被看“和“看者”,各种鲜肉偶像的出现和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使得女性凝视成为可能,随凝视而来的是一股股“她经济”的消费热潮。饭圈粉丝追星倾向于为偶像花钱,粉丝有和偶像共生的强烈感情,她们认为自己为偶像所花出去的钱和偶像的命运息息相关,饭圈粉丝所产生的“她经济”在偶像成长路途上必不可少的铺路石。

「饭圈文化未来的发展路径」

(一)去“数据拜物教”,重塑互联网文化产业标准。

当下互联网文化产业对大数据理念的依赖,以及这种依赖对行业规则的改造,已然形成了数据拜物教的新趋势。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到来之时提出了符号拜物代替了商品拜物。而在今天的饭圈文化中,流量明星依靠的是社交媒体上的流量数据,并以数据为货币来兑换互联网文化产业中的影视资源、代言资源和节目曝光资源。

在“互联网+文娱”的产业生态转型大背景下,一批产业驱动型粉丝在平台规则的推动下开展特定的媒介使用行为,为自己的偶像增加正面数据并压制负面数据,由此而产生了“控评”“反黑”等饭圈特定行为,更甚者会动用投诉、私信骚扰等手段来 助偶像完成数据资本的积累。

若想破除“数据拜物教”,必须要完成的是互联网行业规范的确立以及文娱产业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减少互联网资本对文化生产的干扰,将审美和创作的主体性返还给大众,而不是将数据的“算计”法则压制于用户身上。

(二)更新社群交往规则,加强社会公权力监督。

饭圈文化绝不仅仅是粉丝和偶像的双向互动,而是一个互联网平台、明星经纪公司、粉丝、偶像多维交织的联结网络。明星经纪公司和平台构成资源兑换关系,交易的筹码就是明星经纪公司手握的偶像、每一位偶像背后携带的巨量粉丝及其庞大的数据生产能力和文化消费能力。正因如此,明星经纪公司格外重视粉丝社群的运营和维护,也因此产生了粉丝社群运营这个新工种。明星经纪公司和社交平台联手将整个饭圈的运行过程建筑为一个闭合循环系统,并以此来印证和维系资本控制文化逻辑的牢固性。

在饭圈内部的权力差序格局之下,粉丝运营、平台资本、产业逻辑都对粉丝的自我赋权进行规训。粉丝的数字主体性和自主行为受到多方权力的制约和剥夺。若想改变这一现状,则需要新的饭圈文化交往规则的塑造,通过改变饭圈内部层层递进的权力格局更新交往礼仪,重拾平等、开放、互相尊重的社群关系。另外,饭圈应援产业链存在诸多灰色地带,如集资的规范和边界、公共财产的使用与管理,都需要社会公权力的监督。如此,才能在文化共生之中 未来,建立起一个健康多元的饭圈文化生态。

(三)圈层文化向外打开,增强社会共享价值。

饭圈文化是互联网时代下基于网络空间中人际互动而产生的超越地缘、血缘、业缘等传统关系的圈层文化,它通过圈层内部成员的生产和消费行为来塑造其文化边界和风格。在圈层文化的形成过程中文化模因的作用极为重要。而文化模因为不同的文化圈子划定了一条明确的边界。

饭圈文化的向“外”看和向“下”看,意味着一个个“为爱发电”的饭圈群体将对偶像的个体之爱扩展到更广泛更深远的社会关怀。这不仅仅意味着饭圈粉丝为了增强偶像的声誉和大众认可度而组织捐款、做公益,更意味着粉丝在参与偶像选秀和养成中,可以看到个体背后的阶层、性别和国族议题,并在进行文化消费的同时意识到消费的门槛以及被门槛阻拦在外的“结构性弃民”,同时尝试将饭圈自身内部的组织机制和网络行动力运用于更真切的社会问题和实践之中。

饭圈文化应该更多地突破自身文化圈层的疆界而朝向社会的弱势群体,用其所携带的自组织性去参与到变革性的社会实践之中,将目光所及不止局限于自身的既得利益和资本逻辑,而是用网络文化和媒介技术的力量进行价值整合和群体融合,跳脱出原子化个人的状态而与他人建立情感纽带和真切关联,以饭圈作为一面现实之镜,让个体在进行自我投射的同时亦能看向他人、看向社会、看向结构。

#算法危机
@tutousuo

我这里只想说啥是算法,从技术上说,算法可以执行计算、数据处理、自动推理和其他任务。这个我们不理解,但是从新传语境下,算法依托于大数据而运行,而在目前这个时代,数据意味着权力,数据意味着地位,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话语权。说到这里我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为啥一个技术能作出这么多的妖。

「算法的伦理风险」

(一)削弱人的自主性,凸显反主体性冲突。

算法技术具有自我学习的能力,它能利用相关关系来预测、设计和选择未来;因而,实际上我们难以作出符合自己自由意志的选择和决定,最终的结果是算法系统越来越多地代替我们作出决定。在此过程中,算法的自主性与人的自主性之间呈现着一定的负相关性,算法的自主性越强,人的自主性反而越弱。比如表面看来,个性化推荐算法似乎是满足了用户对信息的需求,但其本质上是对信息接收群体的一种前置性控制,削弱了人的自主性,凸显反主体性冲突,进而形成一种新的异化现象。

【啥是异化?好多同学为了提升自己的答案b格,特别特别喜欢用异化这个词,当时啦十个有八个用得不对。我认为简单理解下来就是,人创造出来技术,但是这个技术反过来会对人产生伤害】

马克思认为:“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技术由人创造,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但技术一旦被创造出来,往往又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会依其特有的性质产生相关影响,表现为一定的自主性。当技术根据自身的这种自主性自我发展、自我优化时就有可能背离设计者的初衷,形成一股隐蔽甚至公然的反主体性力量。

由于算法与算法工程师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这意味着算法一旦被创造出来将不再属于算法设计者,设计者没有随意修改或支配算法的权利,工程师能拥有的只是算法的部分使用权。由于算法的完美度、ai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与其在生活中的应用范围这三者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意味着ai产品越智能便越有可能背离算法工程师的初衷,形成一股异己的力量。

(二)自我认知焦虑。

在算法嵌入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治理要素被转化成一连串数据,这些数据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当一切皆可被数据化时,随之而来的是自我认知焦虑和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在智能时代,由于自我的含义有增无减,导致人们难以对自我进行认知,而如何对自我进行认知也显得比以往更加迫切。

基于一个人的定位、所访问的网站、搜索用的关键词等,算法就可以将他的性别、种族、社会阶层、兴趣爱好等信息相关联,并完成定期的统计推理,结果是通过算法得出的一种自我。但是,算法的运行逻辑是“将每个个体都作为算法逻辑体系下的参数而不考虑个体主体性”。这样一来,由算法得出的自我与算法的非人属性之间的矛盾使得人类对自我的认知越来越困难,从而产生自我认知焦虑。

(三)个人隐私空间坍塌。

隐私权是基本的人权。拥有一定的个人私密空间,是情感归属的需要,符合道德的要求;但是技术的进步却在不断地侵犯人们的隐私。如今,算法在互联网领域的运用让人们游走于虚实交错的世界里,例如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社交平台的使用、指纹识别、刷脸认证等都会不可避免地留下一连串的容貌数据、身份数据、行为数据。

如此,慢慢地积累所有数据,直至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形成一个“人”。基于商业经济或其他原因,这些数据可能被共享,也有可能被进一步剖析,使得个人隐私空间持续坍塌,由公私空间明确区分的“陌生人社会”逐渐变成了私人空间日渐被侵蚀的“透明人社会”。在“透明人社会”中,私人空间甚至有可能变成公共空间,毫无个人隐私可言。

(四)抑制公民知情权,损害社会公正。

算法具有黑箱属性,即机器在完成某项任务时,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其是如何思考的,也无法了解其作出决策的依据是什么。由于算法决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人们担心社会最终会出现一个黑箱操作系统,侵害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却又无法问责。

首当其冲的便是公民知情权。一方面,由于算法黑箱的存在,公民在面对算法决策时常常扮演无知者的角色。当一种难以观察和理解的隐形规则越来越广泛深入地渗透到社会治理中,并开始代替治理主体作出与个人、群体利益甚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决策时,背后潜藏的风险也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人们主要通过网络知悉和获得信息。但是算法时代形成了新的弱势群体,他们难以分享算法技术应用于社会治理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和发展机会,如果算法技术进一步深入渗透到社会治理领域,毫无疑问,这些没有“网络身份”的人也会相应地被剥夺知情权。因此,算法的黑箱属性和网络作为获取知情权的主要途径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民的知情权。

(五)算法复杂性引发归责困境。

算法决策的复杂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责任主体模糊或缺失,从而导致问责困境。算法决策的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且难以解释的过程。由于算法的判断力基于概率论而产生,任何算法决策在处理复杂的因果关系时都伴随着不可避免的随机性问题,这就意味着算法决策必然产生误差。越来越多的决策交由算法,当算法依据其规则作出错误的决策甚至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时,谁该为此负责呢?是算法开发公司还是算法工程师?算法一旦被设定,它的设计者都无法预测最终的结果,设计者也不能追踪它作出决策的依据。

「算法危机的治理方案」

(一)技术信任和治理信任的同步推进。

算法技术发展中伴随而来的各种风险首先可以通过增强技术可靠性以及开拓技术周边措施的方式来增加公众信任。目前就已有一系列技术努力致力于促进算法决策的公平、问责和透明。例如,日渐兴起的“歧视感知数据挖掘”技术就可高效识别特定算法应用中对公平或者伦理约束带来的潜在伤害。从算法技术本身发展的趋势来看,在可预见的未来,“制造算法的算法”以及“监督算法运行的算法”的监测算法技术可靠性已指日可待。

伴随着对网络治理规律的认知增长,我国立法者也意识到技术信任和治理信任同步推进的重要性。聚焦于算法治理领域,一方面应当逐步制定算法可靠性行业标准,为开发者、使用者提升算法性能奠定规则激励。另一方面,在促进产业发展、保护用户利益以及提升治理效能的目标指引下,还可以通过立法促进平台企业在算法应用架构设计领域赋予用户更多的选择和退出功能,同时鼓励开发适合我国算法应用场景的算法规制技术予以综合统筹推进。

(二)场景化和精细化的算法监管机制设计。

鉴于算法决策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和公共事业领域,不同算法类型的技术差异性和场景多元性决定了不应简单采取单一的规制标准。在算法治理中,由于应用的广泛性以及嵌入场景的复杂性,所涉公共利益和可能引发的风险也呈现多元面向。我国在建立算法治理体系时,应当以场景化和精细化治理为核心思路,借鉴、吸纳和融合个体赋权路径和外部问责路径的场景治理优势,探索精细化的治理机制。

在机制设计原则上,对于算法应用场景关涉重大公共利益,个人的行动空间和选择能力有限,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以至于试错成本极高的情形,应当采取审慎适用和严格监管的问责模式。而对于个体行动空间和选择能力较大,不易引发重大社会风险从而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则宜选择较为柔性的个体赋权方式,赋予算法开发者、使用者以及用户更多的自主沟通和协商空间。在机制设计上,精细化、场景化监管框架的达成还需要成立专业的算法监管机构,以确保监管者的专业能力而避免将管控责任过多转嫁平台,同时还可由其结合复杂的算法应用场景制定精细化的分类监管标准。

(三)算法治理与数据治理和平台治理的有效联结。

在横向视角中,算法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离不开内容层与应用层的影响。个体赋权的治理思路表明,数据和算法的联结治理不仅符合算法的设计规律,还可在运行过程中弹性化地赋予用户以选择和行动基础。同时结合我国的现有治理经验,建议在完善算法治理方案时采取算法治理、数据治理和平台治理相互联结的思路。

在机器学习中,除建模中包含系统设计人员的偏见之外,用于训练的数据本身如果存在基于性别、种族或者其他方面的结构性歧视,则经过训练的机器就会“学习”使用以该种属性或者代理变量来自动区分相关主体,因此在建立算法治理的框架时,不应孤立、静态、割裂地就算法而论算法,而应秉持数据、算法和平台相互联结的聚合性视角统筹推进。

(四)算法治理短期、中期和长期方案的稳步理性推进。

在技术飞速发展并不断借助平台应用嵌入到商业和公共事业领域时,希冀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其进行追赶常常是徒劳无功的。技术立法领域中的“步伐困境”和法律规制挑战已被充分警示。因此应当从根本上明确算法治理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从短期、中期、长期结合技术发展实际设定匹配的阶段性治理手段组合稳步推进。

劳伦斯?莱斯格就原则上如何科学设定不同时期的治理策略曾提出两点重要的看法。首先,他认为应当培育出理解和应对立法者所做政策选择的制度基础。换句话说,它需要一个国家培养出一种适合技术变革和创新的社会生态系统。因此,面对算法适用中媒体不断放大的算法危机和由此伴生的算法信任焦虑,立法者应当审慎理性决策,科学设定算法治理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应当达成的核心目标。

#网络谣言
@tutousuo

「网络谣言出现的原因」

(一)网络环境因素。

现代网络媒介信息传播具有双向性的特点,这为具有言论自由性特点的公共领域形成提供了便利。不同的人看待公共事件以及公共利益相关的问题会有不同的看法,网络谣言会借助网络 共领域的言论自由特性而产生。在现代社会化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下,具有批判意识的大众、为社会提供交流的可能的媒体、基于理性批判形成舆论的公众构成公共领域必备。

(二)社会环境因素。

网络谣言的产生往往会随着事件的重要性增大而增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谣言的产生与其性质有着密切联系,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埃博拉、“寨卡”、埃博拉、新冠肺炎等均是备受国际关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定时期内逐渐增加的确诊病例与死亡病例加剧群众的恐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短短两月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名的已有41件41人,犯罪率大大增加,社交软件中每日辟谣的数量高达十余条。

(三)公众个人因素。

公众处在严格的环境中因对主观差异导致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看法不尽相同,事件相关的谣言产生,目的可能是为了发表自己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看法或宣泄自身由于一定时间内生活不便的不满,产生的根源是因无知而来的恐惧网络谣言成为公众宣泄情绪的方式。

「网络谣言治理途径」

*具体做法都摆在这了,以后写措施的时候可是不许写空话大话了!

一、政府

(一)基于圈层内部身份共识的治理:建立民众群体内部的身份共识。

民众的群体情绪是谣言形成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要想维护网络环境,创造好的舆论生态,就需要在回应事件时注意疏导民众情绪,利用群体内部间的身份共识从上至下疏通舆论。在进行舆论引导时注意“抓大放小”,首先改变引领舆论风向的意见领袖,其次再利用群体间的身份共识,让观点扩散至群体,则会是省时省力的方式。

(二)基于不同圈层情绪共识的治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情绪共识。

人们往往更容易与自己处于同一群体、具有同一情绪的舆论产生情感共鸣,形成普遍共识,也就是后共识现象。随着后共识时代的来临,政府在面对、处理和引导舆情事件时,应该充分考虑公众的情感诉求,在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公众共情,凝聚情绪共识。首先,在舆情出现的第一时间,政府迅速关注和调查,弄清事件缘由,尽快公布事件真实情况相,避免谣言的出现和蔓延;其次,在处理和引导舆情时,政府以协商姿态进行舆情处理,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后,与公众展开情感交流,舒导论风向,诸多谣言不攻自破。

二、媒体

(一)增强新闻报道的专业性。

首先,专业化的新闻报道首先应对事件进行专业、权威的调查,以专业化视角切入的报道方式报道事实;其次,媒体报道时应重点针对谣言关键点进行驳斥,击破谣言的伪真实性;再者,将网络谣言的构成逻辑拆解并逐个击破是专业化报道的必备条件,对谣言生成逻辑进行还原。

(二)助力官方辟谣消息的推广。

媒体要注意发挥自己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需要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政府提供的新闻稿,协助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助政府推广官方辟谣信息;媒体在报道政府辟谣信息时,应当尽可能做到真实、客观、专业,不应当为了博人眼球使用夸张、片面的标题,而导致公众误解加剧新的网络谣言产生;媒体应及时关注公众舆论的变化,了解公众的信息诉求,发布符合时事且受众的消息。

三、公众——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一方面,加大网络谣言处罚条例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保持线上推送专业知识的活力,保证基层宣传工作到位,地方卫视开设网络谣言普法栏目,让公众知晓即使是在网络上随意散布谣言也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平台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公众抵制网络谣言的意识,让抵制造谣、传谣成为常态化,鼓励公众发声辟谣,养成遵守网络、社会法纪的良好习惯。最后,鼓励人人成为网络谣言的检举人和上报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网警举报散布谣言者,净化公共信息环境。

*最后——如果从情感动员的角度说~

谣言不仅是一种信息传播,还是一种“情感动员”;谣言的效果不仅在于它提供了一条重要的信息,还在于其中所携带的情感能量对公众造成的心理冲击。因此,辟谣不仅要提供足以推翻谣言的信息,还要疏导和平复公众的情绪,消除滋生谣言的情感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辟谣也是一种情感治理。所谓情感治理,是指“以情绪安抚和心灵慰藉为目标的制度化的或非制度化的情感回应”。

既然谣言是公众愤怒、恐惧、怨恨等负面情绪的表达,那么,如果辟谣只提供相反的信息,那就很难赢得公众的信任,相反,由于这些信息阻碍了公众情绪的表达,它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公众情绪,滋生更多谣言。

对于网络谣言来说,情感治理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很多网络谣言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以“系列谣言”的形式存在,尤其是在各种新媒体事件中,网络谣言几乎都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首先,不能一味把公众情感当成非理性的,不能把网络谣言当成无稽之谈。应该认识到,作为公众表达情感的工具,即使网络谣言本身是不真实的,甚至是荒诞不经的,它也是公众真实情感的表达,而这些情感来源于公众的理性认知,需要认真对待。

其次,要谨慎使用警告、压制的辟谣方式。面对网络谣言,一些地方部门习惯于将其视为敌我矛盾,首先想到的是警告“别有用心的人”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声称将“严厉打击”制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试图以此制止谣言传播。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通常都无济于事。实际上,网络谣言传播的动力是情感,而这种情感是集体性的、匿名性的,警告和压制会进一步激化公众的情绪。

最后,也不能试图完全消除社会负面情感。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正面情感和负面情感,它们都是一种常态。网络辟谣要疏导和平复公众的负面情感,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将这些负面情感完全根除,不给它们留下任何空间。当前,在打击网络谣言的名义下,某些地方部门草木皆兵,反而会成为负面社会情绪爆发的导火索。

本猫的参考文献:

【1】《传播视域下的“饭圈文化”探析》姜雯嘉

【2】《从算法危机到算法信任:算法治理的多元方案和本土化路径》张欣

【3】《后共识时代群体传播对网络谣言的生成与治理研究》张骋

【4】《论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鸿沟》陈力丹

【5】《如何弥合我国数字鸿沟》秦洪卫

【6】《算法技术嵌入社会治理的伦理探析》蒋福明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谣言成因及治理路径——基于谣言文本内容的分析》赵林燕

【8】《网络谣言传播的情感维度及其治理策略》陈国战

【9】《现实之镜:饭圈文化背后的社会症候》胡泳

*本文由猫猫学姐结合论文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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